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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公安”须慎行

发布时间:2009-09-27  来源:新华网-新华网评  字体大小[ ]

      周稀银  

      广州“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将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设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队,配合、协助城市管理执法。据介绍,“城管公安”的出现,不仅能有效减少暴力抗法,城管执法人员在暴力抗法中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决。(9月26日《广州日报》)

      可以想象,当城管执法人员在暴力抗法中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需要“公安城管”才能改变时,足以说明这里的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想方设法化解这个矛盾是对的,但依赖“城管公安”的做法,不仅不利于双方关系的改善,反而可能造成更加不理想的后果。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同样要发出“警察保护城管,谁来保护小贩”的追问。 

      城管不断“挨打”,不排除一些商贩法纪观念淡漠的原因,但城管如果真的做到了文明执法,多为小贩的生计着想,又怎会把自己推上风口浪尖?我们同情因公受伤甚至牺牲的城管队员,但却要追问造成如此局面的城市管理制度怎么了? 

      警察有其社会分工,而一旦警察成了城管,直接管起了商贩,一方面将以牺牲自身的形象和有限的警力资源为代价,影响到保护群众利益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因为有了警察的介入,本就处于强势地位的城管可能愈发有恃无恐,而与城管“对立”的小商贩们,很可能因为警察的直接介入而导致安全感的失去,更有可能激化现存的矛盾。

      警方直接介入城管工作,将直接导致警察处于尴尬境地。在没有介入城管工作时,城管与商贩之间如果产生了冲突,警察还可处于中立地位而介入;让警察直接干起城管的事情,小商贩若遭受了不公待遇,又该去找谁维护权益呢? 

      社会分工是不能打乱的,保护城管的最好武器不是警察,而是他们自己,文明执法真正到位,为百姓谋利,才是最好的挡箭牌和护身符。最后说一句,还是让城管干城管的事情,警察干警察的事情吧!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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