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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三个转变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郑娇)“诉调对接”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法律、法规、政策甚至道德规范、公序良俗的支持,为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制度的积极作用,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王洪桥同志于2015年6月26日认真总结该院 “诉调对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强调要加强“诉调对接”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王洪桥同志对如何加强法院“诉调对接”制度建设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实现从技术性法官到社会性法官的转变。法官要学会走群众路线,走向基层,了解基层,学会做群众工作,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官要增加社会经验阅历,深入生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深入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将“诉调对接”工作作实作好。

  二是要实现从单纯依赖政府力量到依靠民间力量的转变。“诉调对接”应充分动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群团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民间力量的参与,促进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要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但不能单纯的依赖政府。

  三是要实现由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到具有普适性法律效力的正规纠纷解决机制的转变。加大对民间调解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使民间调解走上调解主体的多元化,调解程序的规范化,调解内容的专业化健康轨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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